应急照明配电装置的设计规范是什么?
当灯具由独立电池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应急照明配电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选择进口和出口分别布置在箱体下部的产品。
(2)在隧道和潮湿场所,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产品;电轴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的产品。
二、应急照明配电电气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置在值班室、设备室、配电室或电气竖井内。
(2)在人员密集的地方,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对于不拥挤的地方,可以为多个相邻的防火分区设置一个通用的应急照明配电装置。
(3)防烟楼梯间应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装置,封闭楼梯间应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装置。
三、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集控系统中,应急照明配电装置应由位于消防区、同一消防区的楼层、隧道段、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消防电源或消防配电箱的专用应急电路供电。
(2)在非集中控制系统中,应急照明配电装置应由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段、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正常照明配电箱供电。
(3)A类应急照明配电装置的变压器可安装在应急照明配电箱内或附近。
四、输出回路的应急照明配电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输出回路***应急照明配电装置不得超过8条道路;乙类应急照明配电电器的输出回路不得超过12条线路。
(2)沿电气竖井的垂直方向为不同楼层的灯具供电,公共建筑中每个输出回路供电范围的应急照明配电不应超过8层,居住建筑中的供电范围不应超过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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