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可以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七(7)天内退货或换货。具体来说,时间从收到日期后的第二天0: 00开始计算,168小时后为7天。
同时必须退回原始发票及相关单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退货运费。
注:七(7)天内不适用无理由退换货的产品如下:
1.客户定制的产品;
2、根据产品的性质并经顾客在购买时确认不应退货的采购产品;
3.非待机产品和网站的产品信息中明确标注“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的产品(注:“非待机产品”是指由于固安捷公司的目录和仓库中没有相应的产品,所以应客户要求,由客户指定的第三方购买的产品);
4.原厂已经停产,我司作为特价产品对待,不能退货的产品已经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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