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应对大规模停电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十月29日
珠海市应对大面积停电的应急预案
目录
1一般规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理
2组织和职责
2.1珠海市应急机构及职责
2.1.1珠海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2.1.2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2.1.3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
2.2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和重要用户的责任
2.2.1电力企业责任
2.2.2电力调度机构职责
重要的用户责任
3事件定义和分类
3.1I断电事件状态
3.2II二级停电事件状态
4应急准备
4.1加强和改善电网建设
4.2改进事故监测、预警和报告系统。
4.3完善电力系统应急预案
4.3.1电网企业应急预案
4.3.2发电企业应急预案
4.3.3完善应急保障电源。
4.4落实社会应急责任
4.5改善重要用户的应急准备
4.5.1按一级标准配备应急电源设施的机组。
4.5.2按二级标准配备应急供电设施的场所。
5应急响应
5.1一级电源故障事件响应
5.2ⅱ级停电事件响应
事件报告
事件通知
紧急处理
紧急状态的结束
6后处理
6.1事故调查
6.2改进措施
7保障措施
7.1技术支持
7.2设备支持
7.3人员保护
7.4宣传、培训和演习
宣传
7.4.2培训
演练
8补充条款
8.1计划管理和更新
8.2计划解释部
8.3计划的实施时间
1一般规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珠海电网稳定运行,科学应对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正确、快速、有序组织恢复供电,减少停电对社会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电力法
(3)应对大规模停电的***应急计划。
(4)《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5)广东省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珠海市应对和处理大规模停电事故。
(二)本预案所称大面积停电,是指因严重自然灾害或电力生产严重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引起连锁反应,降低珠海电网供电负荷。
(3)本预案用于规范珠海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有关地区和部门组织的社会救援、事故救援处置、恢复供电等工作。
1.4工作原理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治理措施,有效防止重大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应,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供电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方案;开展停电救援和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大型停电事件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建立现场总指挥制度,由珠海市大规模停电应急联席会议***召集人担任现场总指挥,召集人担任替补现场总指挥。在省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珠海市应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抢险救援、恢复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应急工作。
(3)职责分工。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维护电力生产正常秩序,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电网尽快恢复供电。珠海供电局根据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制定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确保电网尽快恢复供电,督促检查发电企业完善保障“厂用电”措施。发电企业严格执行调度命令,确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根据重要性, 电力用户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时发生次生灾害。市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做好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的处理和控制中,要把大电网的安全放在***位,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和电网的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要优先保证重要电厂的厂用电源、骨干网架和重要输变电设备的恢复,提高整个系统的恢复速度。在恢复供电时,要优先恢复重点单位和重要用户的供电,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组织和职责
2.1珠海市应急机构及职责
2.1.1珠海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建立珠海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联席会议制度,灾害发生时自动转为珠海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珠海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位召集人是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人是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珠海供电局局长。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物价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 环保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海洋农业、渔业和水务局、
市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落实省应急领导小组重大应急决策部署,研究珠海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决策部署。
(2)统一领导和指挥珠海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
(3)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4)根据省级应急处置命令,或根据停电具体情况,宣布进入电网相应等级停电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电网级停电事件状态。
(5)监督检查珠海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2.1.2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2)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4)协调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中的问题。
(5)及时掌握、报告和公布事件的基本情况、应急处理和恢复供电情况。
2.1.3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1)市委宣传部:根据市应急领导小组要求,迅速拟定新闻发布方案,负责协调全市电网网络的新闻发布、媒体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
(2)市发改局:负责监督协调输变电供电设施、电力保护设施建设和电力设施恢复项目计划实施;必要时,组织储备粮油的调拨和供应。
(三)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社会应急措施实施的综合协调,组织应急物资和必要生活物资的运输和市场供应。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事故区域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救援工作。
(5)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地区因停电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抢险救灾、大面积电网停电恢复等经费保障。
(7)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的环境监测,组织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八)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维护和恢复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9)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发电燃料、抢险物资和必要生活物资的运输;协调和维护城市正常的公共客运交通。
(10)市海洋农渔水务局:负责相关治水工程的运行调度,协调维护和恢复全市正常供水。
(11)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协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场馆或人员聚集场所的自保用电和安全疏散。
(12)市卫生局:负责协调各大医院启动自保用电应急,采取临时供电应急措施,实施伤员救治。
(十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监督应急期间和恢复后安全措施的落实。
(14)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及时的气象监测,提供近期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
(15)珠海警备区、武警珠海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驻珠海部队和武警部队支援事故抢险救灾。
2.2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和重要用户的责任
2.2.1电力企业责任
珠海供电局和各发电企业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理。
2.2.2电力调度机构职责
珠海供电局调度中心是珠海市处理电网事故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处理电网事故的指挥者,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的电网事故。主要职责:
(1)服从上级调度命令,指挥电网事故的处理。
(2)启动调度处理预案,控制事故范围,确保主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
(3)及时向本局上级调度和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大面积停电情况。
重要的用户责任
负责本单位的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理。
3事件定义和分类
根据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大面积停电分为ⅰ级停电和ⅱ级停电两个状态等级。
3.1I断电事件状态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珠海电网进入一级停电状态:
(1)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引发连锁反应,导致珠海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前减载达到全市总负荷的30%以上。
(2)电力生产重大事故引发连锁反应,造成珠海市政治经济中心区供电减负荷达到事故前区域总负荷的50%以上。
(3)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电力设施大规模破坏,造成珠海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前减供负荷已达全市总负荷的40%以上,并造成重要电厂停电和重要输变电设备损坏,对珠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发电用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导致电力供应出现严重危机,导致珠海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运,电网极限负荷达到正常负荷的50%以上,对珠海电网正常供电造成严重影响。
(5)由于重要电厂、变电站和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珠海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前减载达到全市总负荷的40%以上,对珠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II二级停电事件状态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珠海电网进入二级停电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严重事故,珠海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前减供负荷达到全市总负荷的10%-30%。
(2)因电力生产严重事故,事故前珠海市政治经济中心区供电减载负荷达到区域总负荷的20%-50%。
(3)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电力设施大规模破坏,导致珠海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全市总负荷的20%-40%。
(4)发电用燃料短缺等原因导致电力供应出现严重危机,导致珠海电网40%-60%容量机组非计划停运,珠海电网极限负荷达到正常负荷值的30%-50%。
4应急准备
4.1加强和改善电网建设
珠海供电局要加强对电网安全运行的监测和研究,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设置合适的解列点,提高电力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水平,加强电网建设,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努力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4.2改进事故监测、预警和报告系统。
电力企业应建立完整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系统,尽早发现和处理问题,尽量将事故限制在初始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故扩大。
4.3完善电力系统应急预案
4.3.1电网企业应急预案
珠海供电局联合各发电企业,制定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和电网“黑启动”预案(即全系统因故障全黑,处于“黑”状态。在没有其他网络帮助的情况下,通过启动系统中具有自启动能力的发电机组,带动没有自启动能力的发电机组逐步扩大系统恢复的范围,***终实现整个系统的恢复)。发生大面积停电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4.3.2发电企业应急预案
各并网发电企业要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在大面积停电时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在大面积停电、失去外部电源的情况下,具备“黑启动”能力的电厂将在调度的指挥下,立即启动“黑启动”电源,恢复厂用电,向电网供电;厂用电恢复后,热电厂立即开始发电。
4.3.3完善应急保障电源。
珠海供电局所属调度机构和火电厂应按照设计规定和相关规定配备应急保安电源。
4.4落实社会应急责任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和单位要落实各自的社会综合应急责任,一旦发生严重大面积停电事故,能够快速有序开展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4.5改善重要用户的应急准备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要求辖区内的重要用户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包括自备电源和应急照明,提供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技术人员,提高抵御大面积停电的应急能力。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范围,确定并建立突发停电时可能引发次生事故的单位名单,督促此类单位做好突发停电引发次生事故的防范工作。供电部门负责收集相关单位名录,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4.5.1按一级标准配备应急供电设施的机组:
(一)区级以上党政军机关、驻珠海的上级重点单位、国境口岸单位。
(二)民航、港口、通信、供水、供气、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的机关,各级指挥控制中心,重要场馆、车站等。
(3)金融机构、主要新闻媒体、疾病控制中心、医院(二级以上)、监狱以及矿山、化工、钢铁、危险品仓库等容易造成重大设备损坏和有毒物质泄漏的企业。
一级应急供电设施标准要求:配备合适的发电机组,机组供电可在5分钟内恢复;发电机组的容量应保证停电时机组的基本运行和人身安全的供电。
4.5.2按二级标准配备应急供电设施的场所:
(1)人群集中的大中型商场、娱乐、体育、休闲和餐饮场所。
(2)九层以上公共建筑的楼梯、走道和地下室。
(三)各种民航、航运、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公共汽车站的旅客候车室、公共通道、站台和车厢。
二级应急供电设施要求:安装足够的应急照明设备,满足***少2小时的应急照明需要,以保证大面积停电时人员有序疏散和财产安全。如果条件允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带发电机。
5应急响应
5.1一级电源故障事件响应
(1)ⅰ级停电时,按照《广东省处置大面积电网停电事故应急预案》,在省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开展珠海市应急响应工作。
(2)ⅰ级停电时,珠海供电局应急指挥机构同时向市政府和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5.2ⅱ级停电事件响应
事件报告
(1)发生二级停电时,珠海供电局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相关信息,同时向广东电网公司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市应急响应联席会议(自动转为市应急领导小组)***召集人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重大应急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向市政府和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宣布启动本级预案。
事件通知
(1)ⅱ级停电事故发生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珠海供电局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事故的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以便相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事故有一个客观的了解和认识。宣布解除ⅱ级停电应急状态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
(2)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信息发布方案,统一发布信息。市委宣传部应配合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应及时向市委宣传部报告。
(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坚决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减少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紧急处理
(一)电网和供电恢复:二级停电后,电力调度机构和相关电力企业应当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供电。
——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和用户之间的电气运行、机组启动和电力恢复,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具备条件时,优先恢复对重点地区和重要用户的供电。
——电网恢复过程中,各电厂将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恢复供电过程中,各电力用户将严格按照调度方案分时段、分步骤恢复供电。
(2)社会应急:ⅱ级停电后,受影响或受影响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类电力用户应根据各自职责立即行动,组织社会停电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对停电后可能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电力用户,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开启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序地聚集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要加强关系国计民生、***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保,加强社会面巡逻防范,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消防部门要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应急准备,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火灾。
——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区域道路和重要路口的交通指挥疏导,缓解交通拥堵,避免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应急物资运输,做好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市场供应。
——卫生部门要做好受灾地区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治疗工作,组织救援力量赶赴可能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地方,做好救援准备。
——停电区域的各类电力用户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抢修受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供电。
紧急状态的结束
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市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宣布解除ⅱ级停电状态:
(1)电网骨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值内,主要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
(3)发电用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满足规定要求。
(4)不存在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有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其他事件。
6后处理
6.1事故调查
市有关部门应组成事故调查组,或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故的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和事故损失情况。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反应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介绍,配合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组成、应急救援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事故调查报告编写、安全防范措施建议等。
6.2改进措施
(1)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体系。
7保障措施
7.1技术支持
全面加强技术保障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电力管理部门应当邀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组,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大面积停电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加大技术投入,研究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支持体系。
7.2设备支持
有关地区、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当在积极利用现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救援装备数据库和呼叫系统,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确保救援装备随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ⅰ类、ⅱ类场所的标准配置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相应场所进行监管,确保应急装备随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7.3人员保护
加强电力企业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和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7.4宣传、培训和演习
宣传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珠海供电局要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如何采取措施应对大面积停电,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在校师生的应急教育。
7.4.2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应急预案,通过专业技术学习、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演练
根据广东省的统一部署,市应急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联合应急演练,加强和改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各电力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
8补充条款
8.1计划管理和更新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应当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对《***应对大规模电网停电应急预案》和《广东省应对大规模电网停电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的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方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8.2计划解释部
本预案由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会同珠海供电局负责解释。
8.3计划的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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