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北京市地方标准《地下再生水厂安全运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布。本文件规定了地下再生水厂的安全运行和管理要求,以确保地下再生水厂的安全稳定运行。详情如下:
评论:0 发布时间: 2023-04-23 浏览: 130
序
本文件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地下再生水厂安全运行管理规范
1范围
为确保地下再生水厂的安全稳定运行,本文件规定了地下再生水厂的运行安全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地下再生水厂的安全运行管理,地下污水处理厂可参照本规范。
2规范性参考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在文本中引用的标准而构成本文件不可缺少的条款。其中,有日期的引用文件,只有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对于未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版)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指南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7945-2010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与管理
GB 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51223-2017《公共建筑标识系统技术规范》
CJJ 60-2011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和安全技术规范
CJJ131-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标准》
CJJ 252-20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范
CJ/T51-2018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
CJ/T15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管道和设备颜色规范》
HJ978-2018水处理排水许可申请和发放技术规范
HJ 2038-2014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
DB 11/501-200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T 85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DB11/890-2012《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11/T 1322.65-2019安全生产等级评价技术规范第65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
3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档。
3.1地下再生水处理厂地下再生水厂
全部或主要结构单元布置在地下的再生水厂。
3.2地下空间
地面以下的建筑空间,包括生产工艺装置、巡视路线、管廊等。
3.3地下设备室
地下空间安装各种设备的房间,主要是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连接设备管廊的流水线。
4基本条款
4.1应根据HJ978和本文件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设施设备维护手册、生产记录、统计报表以及各种综合性和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修订。
4.2工艺操作控制应符合CJJ60和CJJ252的相关规定。
4.3运行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应经过培训并上岗,定期评估其对地下空间的工艺操作、设备维护、安全和紧急逃生的要求和技术指标。
4.4地下再生水厂的安全管理应满足DB11/T 1322.65的相关要求。
4.5地下空间周边应设置地下水位观测点,并建设监测系统,定期监测地下水位,做好地下再生水厂的抗浮监测和监测系统运行管理。
4.6地下再生水厂的水质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出水水质、噪声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和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污泥稳定后,应按照***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或要求进行回收利用。
5运营管理
5.1操作控制
5.1.1生化处理各工艺段应加盖密封,合理设置观察孔,便于操作人员检查生化处理系统的运行状态。
5.1.2沿生物池的各段应设置溶解氧、氨氮、ORP、污泥浓度等在线监测仪表,以便了解生化处理系统的运行状况。氨氮仪表应安装在好氧段的进出口端,ORP仪表应分别安装在厌氧段和缺氧段,污泥浓度计应安装在水流稳定并充分搅拌的缺氧段或不曝气的好氧段末端。
5.1.3采用膜生物反应器处理工艺时,膜箱应加盖密封,并留有观察位置,便于操作人员检查膜箱的运行状态;应建立膜系统混合液的预警和调控机制,通过膜槽混合液的过滤性和污泥浓度等指标分析混合液的状态,并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延缓膜污染速率。
5.1.4采用超滤膜处理工艺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膜框架、膜壳、配气管道和出风口。
5.1.5臭氧系统的气源系统、发生器、尾气破坏系统等设施设备应设置在地面,日常检查和设备维护时应采取防爆措施。
5.1.6确保臭氧接触槽上方的双向通风安全阀处于正常状态,臭氧接触槽周围无强烈的臭氧刺激性气味;当环境臭氧超标或发现接触池周围草坪发黄枯萎时,及时检查接触池内压力是否过高。
5.1.7加药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a)爆炸性和挥发性药物,如甲醇,不应大量储存在地下空间;
b)不同药品储罐之间应采取有效的物理隔离措施,防止药品泄漏后发生混合和反应;混合后易发生反应的化学品管道之间应设置物理隔离,在化学品管道抢修或药品泄漏时,应及时冲洗相应的管沟;
c)不要同时清空和清洗各种药品的储罐;稀释后,药物可排入地漏泵坑,***终汇入厂内处理系统;应注意地漏泵坑内设备的腐蚀;
d)地下加药室内应安装报警装置。当药品泄漏,导致加药室内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时,确保能够报警并自动启动强制通风设备。
5.1.8当污泥脱水设备位于地下空间时,应采用AI视频技术加强对污泥脱水设备的监控,并在污泥耗尽时及时报警。
5.1.9地面应设置污泥消化、沼气收集利用等易燃易爆设施。
5.1.10在水浸等危险区域维修设备时,应在设备拆除后安装盲板,不能用阀门代替盲板;并在前端手动阀上挂“禁止操作”牌,电动、气动阀门应切断。
5.2日常巡逻
5.2.1应建立现场检查和中心检查制度。
5.2.2现场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a)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规定检查路线,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要求;
b)现场巡视应按巡视路线每天进行两次以上,巡视人数不少于2人;
c)现场巡视人员应穿戴安全鞋、安全帽、气体探测器、照明工具、对讲机等个人防护装备;
d)现场巡视人员应熟悉地下空间环境和紧急逃生路线。
5.2.3中央控制系统的巡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制定中控系统巡视计划,明确巡视内容、重点和要求;
b)通过工艺运行自动控制系统、通风除臭自动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按时巡视。、实时监控重要工艺参数、设备运行参数和系统运行状态,对重点区域进行视频巡视,并如实记录;
c)当中央控制系统报警时,应根据报警级别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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