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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重要的提示

评论:0 发布时间: 2023-05-04 浏览: 92
     本年度报告的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前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行业风险和市场风险。请参见第四节管理运营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所有董事都出席了董事会。   5 .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2,648,100.1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32,587.82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416,123.9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041,612.3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4,556,257.92元,减去2018年利润分配55,115,519.91元。2019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基准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4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80,006,400.00元(含税)。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的基本信息   1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R&D,生产和销售断路器的关键部件,低压断路器和刀闸。是中国断路器行业关键零部件R&D配套、制造和服务能力的领先企业之一。经营范围涉及电气产品、成型材料及成型制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开关控制设备、微电机、金属模具、成型材料及成型制品的制造和加工,电子电气元器件的制造和加工。主要产品包括低压断路器、BMC/SMC模塑绝缘材料和产品,用于断路器、微型电机和电动操作机构以及刀闸。   (2)商业模式   1.生产模式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适当库存”的生产模式。由于公司下游客户需求具有明显的小批量、多品种、多批次的特点,公司主要根据下游客户订单和产品生产周期安排生产计划,及时跟踪客户需求变化,动态调整生产计划。对于需求稳定的产品,公司安排适度库存,快速响应下游市场的需求。   2.销售模式公司对不同的产品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   公司对模压绝缘产品、电机、电动执行器等关键零部件采取了直接面对电器生产厂家的销售模式,形成了“沟通-样品试制-样品验证-小批量供货-大批量采购”的定制模式。这种方法不仅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也提高了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依赖感和信任感,有利于公司与客户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低压断路器采用直销和分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是公司销售低压断路器的主要方式。一些低压断路器以ODM模式直接销售给其他低压断路器制造商,另一些则以公司自有品牌销售给客户。经销模式是授权经销商以区域为单位销售公司自有品牌产品。   公司销售国内外客户,所有销售方式由公司市场部负责。   3.采购模式   生产部根据产品销售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在ERP系统中计划物料需求,形成订单要求的采购物料和要求的交货时间。生产部承接生产部发出的采购订单,同时传递给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能满足该批订单,以保证物料的及时供应,提高库存周转率,建立安全可靠的供应平台。   (3)行业状况   配电网系统和设备的发展机遇突出。受新型城镇化加速和新能源、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储能装置快速发展的影响,市场需求结构发生变化,电网投资重点将从骨干网转向配网改造升级。2018年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保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也为配电系统和设备提供了发展机遇。   工业领域用输配电设备呈现缓中趋稳、稳中有进的态势。受政府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工业增长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影响,工业用户市场总体需求稳步增长,轨道交通市场需求增加,市场形态呈现出完备化、服务化发展趋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货币:***   ■   3.2报告期各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货币:***   ■   季度数据和发布的定期报告数据之间差异的解释   4股本和股东信息   4.1表决权恢复后的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份   ■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   三。商业状况的讨论和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4264.81万元,同比增长6.43%;利润总额7148.62万元,同比下降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3.26万元,同比下降2.17%。资产总额96,086.11万元,较年初下降0.38%。   2019年,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加大产品研发,优化产品结构,推进自动化生产尝试,团结公司全体员工,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再一次增长。2019年,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探索客户需求,注重客户体验   建立本地化服务团队,发掘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服务。关注项目实施和完成效果,针对重点客户建立专门的对应团队,提供研发、生产、销售、质量等方面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改善客户体验,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培养长期客户,扩大专业细分配件领域的市场份额。   (2)推进智能制造及自动化工程建设。   全年公司批复自动化项目16个,投入300多万元用于自动化提升项目的推广,包括无人数控滚齿机、数控车床等。连接板焊接及自动装配项目;自动化项目的应用,如自动钻孔和自动检测插件,大大提高了效率和质量控制能力。2019年重新规划了收货、验货、入库的流程,利用数字化手段和二维码的应用,大大缩短了收货时间。   (三)加强质量管理,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广泛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活动,以一线员工和质量管理人员为重点,广泛开展质量控制QC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使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继续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质量、环境、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年度目标和指标计划,并指导各部门、各车间对年度计划进行分解,进一步完善了质量、环境、能源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分解。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质量目标考核细则,落实了公司管理体系质量目标月度考核细则和具体要求,对质量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月度考核,逐步促进了质量目标的改善。同时,对公司四个体系文件进行整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顺利通过换证审核。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顺利通过了审核机构的监督审核。全年开展安全质量月活动,识别部门和车间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组织完成和更新公司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清单。   (D) R&D和技术   2019年,公司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管理考核,推动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完成R&D任务。2019年R&D重点工作如下:   1.2019年,公司R&D实验室一期、二期设备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为ACB、mccb等项目提供实验数据支持。   2.开发了一批新产品,如非增稠热固性团状模塑料、JG013C系列数字式隔离开关电动操作机构、CDN系列高压断路器遥控电动操作机构、hts3hts5系列断路器等。   3.自动级进模的技术突破。自行设计制造了一副14个零件的级进模。优化了排样方式,简化了模具结构,降低了模具成本。通过新的冲压设备,可以实现快速换模和一人多机生产。   截***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82项,其中发明专利69项,实用新型专利107项,外观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5项。   2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和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XI财务报告第33节。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和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做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三家子公司——厦门联荣电气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联荣”)、天津金地宏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宏泰”)和无锡洪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洪森”)。详见附注9“在其他实体中的权益”。今年增加1户——无锡洪森,减少1户——香港鸿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2月1日注销)。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主席:赵敏海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6证券简称:新鸿泰公告编号: 2020-010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鸿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在公司401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短信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赵敏海先生主持了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会议以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动词 (verb的缩写)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不及物动词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本公司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X.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刊登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XI。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刊登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关闭***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6证券简称:新鸿泰公告编号: 2020-011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鸿泰”)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于2020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殿杰女士主持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监事会的审议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过深思熟虑:1。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编制和审阅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人员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2.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于2019年聘请其为公司审计机构。公司在执业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按时为公司出具内容客观公正的各类专业报告。同意公司2020年继续聘请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能够保证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动词 (verb的缩写)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和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不及物动词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结算投资项目并以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将***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本项目,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对公司及公司的损害。 监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6证券简称:新鸿泰公告编号: 2020-012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公司审计机构   通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3月26日,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拟于2020年续聘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楼   执业资格:沈重中环已取得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首批批准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和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资质,获得军事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有。   2.人事信息   ***合伙人:史文贤   合作伙伴数量:130。   注册会计师人数:2019年比2018年多1350365人。   2019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数比2018年减少188人。   员工总数:3,695人   3.商业规模   (1)2018年营业收入:103,197.69万元。   (2)2018年净资产:7070.81万元。   (3)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2018年,上市公司125家;到2020年3月1日,已有159家上市公司。   2018年上市公司费用总额:17157.48万元。   2018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沈重中环拥有本公司所属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2018年上市公司平均资产:1252961.59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根据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对职业风险进行补充计提。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尚未使用,可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没有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自律处罚;近三年收集(受理)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地方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15份,已按要求整改并向地方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事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主持过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和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重组审计和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现任签约会计师——张玉平,中国注册会计师,主持过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重组审计、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完整性记录。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的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独立性要求。   (2)项目合伙人、拟签署的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上期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对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以往年度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独立性和诚信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按时为公司出具内容客观、公允的各类专业报告。同意续聘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表示同意2020年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已完成公司2019年年报等各项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2020年继续聘请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6证券简称:新鸿泰公告编号: 2020-013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2,648,100.1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32,587.82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416,123.9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041,612.3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4,556,257.92元,减去2018年利润分配55,115,519.91元。2019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为回报广大股东,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4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80,006,400.00元(含税)。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3.49%,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审议程序,能够保证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能够保证股东的稳定回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6证券简称:新鸿泰公告编号: 2020-013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算及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目募投项目为“R&D中心建设”。   ●结算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8,077,654.71元(包括累计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减去银行手续费等)***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   ●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开[2016]117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3,70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4,554,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6月27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第3204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精神,本公司制定了《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已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保管、使用和管理了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在惠山支行和无锡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6年6月29日,公司分别与保荐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中国农业银行惠山支行、南京银行无锡分行合作,本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本报告所述期间,三方监督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储   截***2020年3月18日,中国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   三。本次投资项目余额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2020年3月18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R&D中心建设”拟完成。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节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主要构成如下:   1.募集资金产生的净利息收入   截***2020年3月18日,公司R&D中心建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净利息收入为406.93万元。   2.供应商的付款尚未支付。   截***2020年3月18日,公司R&D中心建设累计投资4,360.33万元,累计支付金额4,099.17万元,尚有261.16万元未支付。   四、募集资金节约的主要原因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是:   1.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度优化公司现有资源,严格控制厂房建设、软硬件设备采购等。,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2.“R&D中心建设”项目原在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堰北社区实施,总用地面积6667.3平方米。拟新建R&D中心大楼,预算“建筑工程费”2000万元。为优化整合公司资源,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2017年1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终将“R&D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无锡市惠山区严新路18号,即公司目前所在厂房内装修后的综合楼。2015年初,公司以无偿资金对厂区综合楼进行了改造。 总投资4085万元,占地面积6820平方米,建筑面积24800平方米,共五层。2016年5月完工。公司将“R&D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实际位置变更为装修后的综合楼后,陆续投入募投资金4,360.33万元。实施改址后,原“建筑工程费”预算节省2000万元。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在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动词 (verb的缩写)本次以募投项目剩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R&D中心建设”已经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补充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终划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的实际金额为准。同时,公司承诺,未支付的款项符合支付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被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终止。   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大化,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及物动词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盈余18,077,654.71元***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剩余资金投资项目,将***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履行了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收尾及用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因此,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并以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算并以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表示了明确同意,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上市公司将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6证券简称:新鸿泰公告编号: 2020-015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股东大会的日期:2020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会期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4月16日14: 00。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严新路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0年4月16日起。   到2020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的9:15-15:00。   (六)沪股通投资者融资融券、再融资、协议回购业务账户及投票程序。   与融资融券、再融资业务、协议回购业务、沪股通投资者投票相关的账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表决权的。   没有   二。会议将审议的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了该议案和有表决权的股东类型。   ■   1.每份建议书的披露时间和媒体。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2020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表决注意事项   (1)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在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用于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参考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他们有多个股东账户,他们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账户参与网络投票。表决后,视为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所有同类别普通股或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以相同的意见进行了表决。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投票的,以***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表决后才能提交所有提案。   四。会议的与会者   (1)登记日截止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投票。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动词 (verb的缩写)会议登记方法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注册地点:无锡市惠山区严新路18号新鸿泰证券部。异地股东可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登记内容传真或邮寄***本公司证券部。逾期的,视为放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   传真:0510-83741314,邮政编码:214174。   联系人:陆娇,电话:0510-83572670   3.注册方式:   (1)个人股东凭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须持股东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5)代理投票委托书应于会议召开24小时前送达或邮寄***公司证券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的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签署的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连同授权委托书一并送达本公司证券部。   (6)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加股东大会投票。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准时出席会议。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网络投票期间,如果网络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展将按照当日的通知进行。   4.联系人和联系信息   联系人:陆娇   电话:0510-83572670传真:0510-8374131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严新路18号   邮政编码:214174   特此公告。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归档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委任状   无锡新鸿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委托人持有的优先股数量:   客户的股东账号:   ■   委托人签字(盖章):受托人签字:   客户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项,并打“√”。如果委托人在本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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