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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申请材料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2022年2月5-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你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第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77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收悉。

评论:0 发布时间: 2023-04-18 浏览: 112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发行人”、“申请人”或“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反馈。   本反馈回复中使用的缩写与尽职调查报告中的定义一致。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字体解释、黑体字、反馈意见中的疑问、反馈意见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中的补充披露。在此反馈回复中,如果总和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有任何差异,都是因为四舍五入的原因。   5-1-3目录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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